国际标准应助力实现具有包容性、代表性及可及性的人工智能。制定人工智能系统技术标准、规范与协议应有公共部门、标准制定组织及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参与,以确保在人工智能技术全开发周期及跨平台应用中具备可信性、互操作性、安全性与可靠性。我们必须杜绝以标准制定变相为中小企业及发展中经济体构筑市场准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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