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黎智英、李柱铭等反中乱港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这与民主、言论自由等毫无关系。加方一再标榜自己坚持法治,却公然为犯罪分子张目,再次暴露了其搞「双标」的丑陋嘴脸和破坏香港稳定的险恶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