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真诚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从政者作出真诚誓言的要求,不是中国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独有,其他国家也有此要求,这是国际公认的。试问有何国家会接受由分裂国家、颠覆国家主权或要求外国干预内部事务、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当议员?不符合誓言的法定要求的议员,必须承担其后果,这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